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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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汇总)
发布日期:2023-01-17浏览次数: 字号:[ ]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文物和旅游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文化旅游行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文物和旅游的行业管理;监管全市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工作和经营活动;协调指导文化和旅游及广播影视工作和经营活动;协调指导文化和旅游的产业发展;负责实施“一带一路”倡议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文化旅游资源的挖掘、评估、整合、开放等工作;负责全市文化旅游产业项目的凝练、融合、策划、评估、推进、落实、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全市文化旅游项目的申报、立项等工作;负责全市文化旅游产业投资计划的编制、申报;指导并监管全市文化旅游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承担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五)承担全市文化、影视艺术事业指导和管理工作;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植代表性、示范性文化艺术项目;组织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类文化艺术大赛;管理全市重大文化影视活动等。

(六)加强全市广播电视工作,拟订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和产业科技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标准。

 (七)管理全市公共图书馆发展工作,指导图书文献资料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公共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八)承担文物管理、文物保护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九)负责兰州文化旅游对外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文化旅游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安全生产、质量发展工作;受理国内外游客的投诉,保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负责辖区导游人员的管理、培训和年度审核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市文旅局内设职能科(室)19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产业发展科、资源规划与乡村旅游科(红色旅游科)、市场综合监管科、对外文化旅联络科、信息统计科、宣传推广科、传媒机构管理科、广播电视技术科、行政审批事务科、安全生产管理科、文物与博物馆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广播电视播出保障科。另设机关党委。

局系统编制单位共计12家,其中行政单位1家(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家(兰州市文物保护中心、兰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事业单位9家,包括兰州市图书馆、兰州画院、兰州市文化馆、兰州市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兰州市博物馆、八路军兰州办事处纪念馆、兰州歌舞剧院、兰州戏曲剧院、兰州市导游管理中心。(兰州市文物保护中心、兰州市导游管理中心无独立财务,预算数据含在局本级)

2、人员设置情况

部门人员编制数865名,其中,行政编制47人,事业编制818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包含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

本部门2023年预算共安排资金11,414.35万元,较上年增加497.54万元:其中本级(局机关)支出2,438.97万元、较上年减少155.73万元;所属单位支出8,975.38万元,较上年增加340.81万元。

(一)基本支出

1、人员经费。本部门2023年共安排人员支出9,089.51万元,其中本级(局机关)支出1,245万元、所属单位支出7,844.51万元。明细如下:兰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支出539.99万元;兰州市图书馆支出525.76万元;兰州画院支出186.59万元;兰州市文化馆支出528.71万元;兰州市文化发展研究中心支出191.07万元;兰州市博物馆支出359.18万元;八路军兰州办事处纪念馆支出123.86万元;兰州市文物保护中心支出79.68万元;兰州歌舞剧院支出3,008.04万元;兰州戏曲剧院支出2,301.63万元。

2、公用经费。本部门2023年共安排公用经费支出940.19万元,其中本级(局机关)支出169.82万元、所属单位支出770.37万元。明细如下:兰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支出72.4万元;兰州市图书馆支出68.83万元;兰州画院支出13.37万元;兰州市文化馆支出34.93万元;兰州市文化发展研究中心支出11.92万元;兰州市博物馆支出44.54万元;八路军兰州办事处纪念馆支出13.47万元;兰州市文物保护中心支出10.91万元;兰州歌舞剧院支出400万元;兰州戏曲剧院支出100万元。

3、增减变动说明。本部门2023年基本支出共支出10,029.7万元,较上年增加678.89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相应经费略有增加。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及变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共安排项目支出1,384.65万元:其中本级(局机关)支出1,024.15万元、所属单位支出360.5万元。较上年减少181.35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把关,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调整业务,突出本部门核心重点工作任务。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1)项目分类情况:本部门2023年部门专项业务类项目支出1,384.65万元;改革发展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2023年兰州文化旅游宣传推广130万元,村村通户户通运行维护费及国学馆运行经费29.15万元,第十一届黄河文化旅游节开幕式及系列活动370万元,机关业务费6万元,为民办实事2023年“个十百千万”文化惠民工程489万元,2023年天然气及锅炉运行费10万元,图书购置费250万元,为民办实事2023年“个十百千万”文化惠民工程-图书馆运行经费47万元, 2023年全市群众自发文艺团队建设项目6万元,“大河魂”兰州美术作品展6万元, “扫黄打非”、文化和旅游市场  专项治理9万元等。

(2)项目分级情况:本部门2023年项目支出中本级支出1,384.65万元,下县区支出0万元。

3、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不涉及转移支付支出。

4、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不涉及政府性基金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6万元,较上年增加7.2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安排增加兰州歌舞剧院和兰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安排。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1.35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安排支出减少;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6万元,较上年增加7.2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安排增加兰州歌舞剧院和兰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安排。

本级“三公”经费支出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无变化。

所属单位“三公”经费支出1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万元,较上年增加7.2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安排增加兰州歌舞剧院和兰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安排。。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本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共安排242.22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69.82万元,二级单位支出72.4万元。具体安排如下办公费25.01万元,电费14.4万元,邮电费4.8万元,取暖费27.38万元,差旅费15万元,工会经费34.51万元,福利费22.49万元等。

2、增减变动说明。本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0.2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用取暖费预算安排减少。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62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第十一届黄河文化旅游节开幕式及系列活动370万元,图书购置费25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底,固定资产48,832万元,具体构成:房屋及构筑物35,864.12万元,通用设备4,448.63万元,专用设备4,798.7万元,文物陈列品952.25万元,图书档案1,951.06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817.45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组织保障方面:

本部门切实承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组织、指导、监督本部门绩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绩效理念,明确预算绩效管理职能并制定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主管领导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批示意见。

2.绩效目标管理方面:

根据兰州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部门对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的专项项目18个全部了进行绩效目标申报。通过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进一步加强了本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保证预算绩效工作成效良好。

3.绩效运行监控方面:

本单位负责建立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在2022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对资金运行状况和绩效目标预期实现程度的监督监控,并根据要求将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及时分析项目执行中资金使用和业务管理工作。

4.绩效评价管理方面:

待预算执行结束后,本部门对纳入2022年度市级预算管理的一般公共预算的所有项目支出和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并将自评结果分析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同时将作为本单位预、决算的组成内容和以后年度预算申请、安排的重要基础。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按照绩效目标开展相关工作,实现了总体绩效目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均达到目标值,项目绩效管理的实行有效提高了项目执行结果的可量化性、可评价性,促进了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5.绩效结果反馈与应用方面:

本部门负责将绩效目标、绩效报告等绩效管理信息与部门预决算一并在同一网站公开,做到“非涉密、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纳入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13个,涉及预算资金1,384.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3个,涉及财政支出1,384.65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本单位纳入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根据兰州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3年市级部门预算和2022-2024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和《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系统对拟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的专项项目进行绩效目标申报,我部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范围是:一级预算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项目申报个数为13个。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2023年文旅汇总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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