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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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关于拟提拔担任科级领导干部职务人员的考察方案
发布日期:2017-03-27浏览次数: 字号:[ ]

 

为做好局机关科级领导干部的选任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拟对党组会议确定的拟提拔担任科级领导干部职务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现就考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确定考察对象的原则

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一)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三)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四)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五)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到使用的。

(六)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二、考察内容

考察科级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

(一)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主要考察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

(二)工作实绩考察,主要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和服务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

(三)作风考察,主要考察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

(四)廉政情况考察,主要考察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

三、考察程序 

(一)组建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本次考察成立3个考察组,第一组彭期嘉、司永鹏;第二组张炜、傅萍;第三组许安萍、董亚莉。

(二)发布考察预告。根据领导职务和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发布考察预告,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考察期限,考察组成员姓名、监督电话。

(三)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尽可能扩大民意调查范围,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本次考察参加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的范围是局机关全体干部和职工(含长期借调人员)。

(四)综合分析考察情况。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集中时间对民主测评的情况和征求到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逐人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等情况。

(五)提出任用建议方案。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任用建议方案报局党组。

四、考察组成员纪律要求

(一)必须认真履行考察职责,严格按照考察方案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察。不得擅自行事,自作主张,随意表态。

(二)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敢于讲真话,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考察情况。不得参杂个人好恶,随意夸大、缩小和隐瞒、歪曲事实真相。

(三)在考察过程中要讲究方法,严谨细致,确保考察质量。

(四)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和考察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要在考察材料上签名,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共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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